《銀行法》第72條之2對銀行不動產放款的限制內容為何? | 數位時代

《銀行法》第72條之2對不動產放款的限制

《銀行法》第72條之2旨在防止銀行過度集中資金於不動產市場,規定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銀行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行額總和的30%。然而,行政院於2025年9月4日正式拍板,自2025年9月1日起,「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新青安)將不再受此條款的限制。

新青安貸款不受限之影響

此項政策變更意味著銀行在辦理新青安貸款時,將不再受到上述30%上限的約束,有助於緩解近期發生的「房貸荒」及撥款延宕問題。由於生效方式採回溯適用,自2025年9月1日起辦理的新青安「撥款案件」即可不計入72-2限額,被視為實質鬆綁且即刻見效。此舉預期能顯著提升銀行的放款量能,縮短民眾申貸的等待時間,避免因銀行額度受限而無法順利貸款的情況。

注意事項與相關數據

財政部將強化新青安貸款的徵審與貸後管理,金管會亦提醒民眾申貸仍須通過銀行審核,並呼籲銀行不得搭售金融商品。根據金管會最新報告,新青安貸款自2023年8月上路以來,截至2025年7月底,已累計核貸12萬9,464戶,總金額約9,994億元。其中,39歲以下申貸族群占比高達72.76%,顯示此項政策主要支持年輕首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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