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監管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具體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積極推動穩定幣監管,預計 2026 年初發放首批牌照。《穩定幣條例》將於 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金管局同步發布一系列配套監管文件,涵蓋申請、營運、資產管理與反洗錢合規等環節,構建全流程監管框架。
風險管理具體措施
- 合格服務提供者: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僅可委託經認可的服務提供者進行法定穩定幣的要約發行,發行行為需獲得牌照批准。
- 資產隔離:託管資產必須與持牌人自有資產嚴格隔離,並定期揭露儲備資產管理政策及審計結果。
- 技術措施:採用多重簽名、預鑄幣機制、安全私鑰管理、智慧合約安全審計和所見即所簽等技術措施,並建議結合鏈下預演進行多重校驗,提升風險防禦。
- 內部控管:穩定幣發行機構必須具備清晰的董事會架構和完善的內部控管體系。
- 反洗錢:金管局明確反洗錢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風險評估、客戶盡職審查(KYC)、持續監控、穩定幣轉帳合規及可疑交易報告等。
- 儲備資產:所有已發行穩定幣須有全額資產支持,合格儲備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債務證券以及金管局認可的其他高品質、高流動性與低風險資產。託管人必須為香港持牌銀行,或具備同等資質的金融機構。
其他監管措施
- 牌照申請:申請人須為在香港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成立的認可機構,並在香港設立實質營運據點。申請人需滿足最低準則,包括財務資源、風險管理、資訊揭露和業務活動等方面。
- 資本要求:申請人需始終維持不少於 2500 萬港元的實收資本額或經認可的等值財務資源。
- 儲備資產靈活性:允許持牌人以代幣化形式持有合格資產作為儲備,但須獲得金管局的書面批准。
- 發行與贖回:建立高效、透明且用戶友好的流程機制,要求贖回請求在合理時間內處理,不得設置不合理門檻或收費。
- 國際合作:金管局將繼續探索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建立監管互認機制,關注國際上對系統性穩定幣的監管動態,並適時考慮設立更高的監管門檻。
這些措施旨在強化香港穩定幣市場的風險控管,確保市場安全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