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繳納期限過後 3 天,便利商店將不再受理繳納。此時,納稅人需改至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進行繳納。請特別注意,郵局已不再提供逾期稅款代收服務。
若逾期繳納,除了應繳稅額外,還需額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逾期 3 天,按應繳納稅額加徵 1%,最高加徵至 10%。若超過 30 天仍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並自第 31 天起,按中華郵政 1 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每日加計利息。
若不慎忘記申報綜合所得稅,請儘速採取補救措施。此時,網路申報已無法使用,需準備身分證正本、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綜所稅補繳稅款申請書-15H,以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等文件,親自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及早補申報,可避免後續遭國稅局查獲或他人檢舉,除了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所漏稅額 3 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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