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行政命令中,未與美國達成協議的國家適用何種關稅?
Answer
未與美國達成協議國家的關稅
根據美國的行政命令,未與美國達成協議或未被列入特定名單的國家,其出口到美國的商品將被課徵 10% 的統一關稅。這項措施旨在應對美國長期的貿易逆差和潛在的國家安全問題。美國政府會依據各國與美國的談判進展及貿易行為,來調整關稅稅率。美國商務部和貿易代表處將定期公布違規國家名單,並加強相關政策的執行與監督。
其他國家的關稅稅率
除了 10% 的統一關稅外,行政命令也對其他國家設定了不同的關稅稅率。例如,台灣出口到美國的商品可能被加徵 20% 的關稅,此稅率高於日本和南韓的 15%。此外,若有國家或地區被發現透過第三國轉運商品以規避關稅,相關貨品可能會被加徵高達 40% 的懲罰性關稅。針對歐盟,美國採取「15% 關稅下限」的原則,而對加拿大等少數國家,關稅則被調升至 35%。
對台灣的潛在影響
雖然台灣的關稅稅率相較於先前預期的有所降低,但在全球主要出口國中仍屬於較高的水平,這可能會增加台灣出口的競爭壓力。然而,總統賴清德表示,目前 20% 的「暫時性關稅」是因為台灣與美國尚未完成總結會議,未來若達成協議,有望進一步調降關稅稅率。台灣和美國也將就供應鏈合作及 232 條款等相關議題進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