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發布的《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網紅的 YouTube 分潤收入若有 80% 來自台灣觀眾,則需依照規定辦理營業稅。若網紅每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勞務 5 萬元),則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分潤收入需根據觀眾所在地進行劃分,台灣觀眾產生的收入需課徵營業稅,而來自海外觀眾的收入則可適用零稅率。
針對 YouTube 網紅的分潤收入,海外觀眾貢獻的部分之所以能適用零稅率,主要是因為營業稅法規中對於跨境勞務的特殊規定。雖然網紅在台灣提供勞務(製作影片),但海外觀眾是在境外收看這些內容,因此這部分收入被視為「外銷勞務」。根據我國稅法,外銷勞務可以適用零稅率,意即免徵營業稅。
以財政部提供的例子說明,假設網紅 A 從 YouTube 獲得 65 元分潤,其中 52 元來自台灣觀眾,13 元來自海外觀眾。針對台灣觀眾產生的 52 元分潤,由於表演勞務的提供地和收看地均在台灣,因此需依 5% 稅率繳納營業稅(若網紅屬於查定計算的營業人,稅率則為 1%)。而海外觀眾產生的 13 元分潤,由於收看地在境外,因此可按零稅率申報營業稅。換句話說,網紅需將分潤收入按觀眾所在地分開計算,僅台灣觀眾產生的收入需課稅,海外觀眾收入則可享零稅率優惠。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