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Red Bull)不只是一家飲料公司,更是一家成功的媒體公司。透過其創辦人對品牌關注度的重視,紅牛在2007年成立了紅牛媒體公司(Red Bull Media House),從內容和媒介兩端同時切入市場。紅牛不僅創辦《紅色告示板》(Red Bulletin)雜誌,還積極投入電視製作,與ESPN和MTV等知名媒體合作,將紅牛贊助的運動員帶入電視節目和實境秀,甚至製作電影、舉辦音樂會和藝術節等活動,將自己定位為內容供應商。
紅牛透過贊助跳傘、極限滑板、極限自行車、越野機車、賽車等極限運動員,塑造了品牌充滿活力和瘋狂的形象。這些運動員的形象,透過戲劇化和想像力的內容,成功地建立了紅牛的品牌意義。紅牛將所有靜態和動態影像內容整合到資料庫中,透過清晰的版權管理,免費或付費地提供給世界各地的媒體使用,從而達到品牌傳播和創造收入的雙重效果。
2012年,紅牛贊助奧地利高空跳傘好手菲利克斯·包嘉納(Felix Baumgartner)進行太空跳傘活動,這不僅打破了多項世界紀錄,更成為紅牛內容行銷的經典案例。包嘉納搭乘特製太空艙升至3.9萬公尺高空,然後一躍而下,打破了1960年由美國空軍上校喬·基廷格創下的3.1萬公尺最高跳傘紀錄。這次活動在YouTube直播期間吸引了超過800萬人同時觀看,超越了倫敦奧運開幕式的紀錄。紅牛充分利用這次活動,在太空艙上配置了多個高清相機和數位攝影機,並在地面部署了更多攝影設備,將內容整合到經濟產製流程中,並將內容轉化為有價值的商品。
紅牛深知數位平台的重要性,除了自家網站外,還透過開發手機遊戲、與YouTube簽訂頻道等方式,建立新的媒體網路,以爭取18至30歲的男性核心受眾,並擴大觀眾群體。紅牛的成功不僅在於媒體的運用,更在於徹底體現了數位匯流時代講故事和整合的能力。透過病毒式傳播,紅牛與消費者進行立體化的溝通,實現了一次創造、多元應用的匯流效應,在數位時代成功地建立品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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