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申請期限為何時? | 數位時代

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期限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購買符合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且非供銷售及無退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期限為自購買日起算的6個月內。此措施適用於2019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期間購買的電器。

如何確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首先,需確認購買的家電是否為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產品。其次,確認電冰箱的有效內容積、冷(暖)氣的額定冷氣能力、除濕機的額定除濕能力。最後,參考財政部提供的「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即可得知可退還的貨物稅稅額。

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分為線上申請和紙本申請兩種。線上申請需進入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透過憑證或簡化身分認證方式進行申請。紙本申請則需填寫「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申請(或撤回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任一國稅局臨櫃辦理或郵寄。

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注意申請期限,並備妥相關文件,以確保順利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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