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的VIP外商制度,原是為服務高消費客戶而設,讓VIP顧客享有優先購買限量或稀有商品的權利。然而,有心人士如田中,便利用此特權,以定價購入市價高昂的稀有酒,再轉手出售牟利,形成一種壟斷管道。這種做法之所以可行,源於百貨公司VIP外商部門的業績壓力,以及專員為達成業績目標而默許配合的心態。
田中成為A百貨公司的VIP外商顧客後,發現可透過專員石田以定價購買到難以入手的稀有酒。他進而將此機會轉化為商機,主動聯繫石田,要求在有稀有酒進貨時優先通知他。石田為達成每月800萬日圓的業績目標,樂於配合田中,將獲得的稀有酒名單通知他。田中專挑市價遠高於定價的酒款購入,轉賣給收購店,從中賺取差價。
為了擴大稀有酒的來源,田中更透過人脈,成為B與C兩間百貨公司的VIP外商顧客。他深諳經營之道,會定期贈送從其他百貨公司購得的酒品給專員,讓專員意識到競爭,更加積極地為他保留稀有商品。透過這種方式,田中在一年內靠轉賣稀有酒獲利超過900萬日圓,卻未依法繳納所得稅。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