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智財分署在偵結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後指出,廖姓被告等三人未被起訴且案件簽結,主要原因在於他們未涉及域外使用相關洩密資訊。此外,台積電方面也表明不對這三人提出告訴,因此檢方依法予以簽結處理。
在法律層面,是否涉及「域外使用」是判斷洩密行為嚴重性的關鍵因素之一。如果洩密資訊僅限於國內,未被用於境外,則對國家安全及經濟利益的直接威脅相對較小。本案中,由於廖姓被告等三人未涉及將洩密資訊用於境外,因此在量刑及起訴與否上,與其他涉案人員有所區別。
台積電在此案中選擇不對廖姓被告等三人提告,可能基於多重考量。企業在處理內部洩密事件時,除了追求法律責任外,也可能考慮到員工關係、企業聲譽及訴訟成本等多方面因素。不提告的決定並不代表台積電認為其行為無足輕重,而是綜合評估後的商業策略。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