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信託架構 REITs 在台灣市場參與度不高,為了解決此問題,推出了基金架構 REITs。兩者主要差異在於管理方式、資產處分彈性及募集程序。信託架構 REITs 由銀行發行受益憑證,但銀行缺乏不動產經營專業,需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導致管理較為消極。
基金架構 REITs 則由具備不動產管理專業的投信公司發行,可以直接積極管理產品。此外,基金架構 REITs 在資產處分方面更具彈性,可以選擇處分增值的不動產,並將收益回饋給投資人。在募集程序方面,基金架構 REITs 也較為簡化,並鼓勵投資海外不動產,以確保規模持續成長。
基金架構 REITs 在管理、資產處分和募集程序上更具彈性和效率,有助於提升市場參與度,並促進台灣 REITs 市場的發展。此外,基金架構 REITs 的投資標的範圍擴展至資料中心、工業物流倉儲、醫療保健大樓及再生能源等領域,有助於加速公共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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