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認為,若將第三方支付相關子法的草擬權交由業者負責,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業者可能藉此制定出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法規,因此,他主張應將子法制定權責交還給金管會,以確保法規的公正性與客觀性。
起因於網家 (8044) 董事長詹宏志建議由無店舖零售商業同業公會或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草擬第三方支付相關子法,此舉引發了業界對於公平性的擔憂。林一泓的聲明稿正是在此背景下發出,反映了部分業者對於子法制定權責的疑慮。
包括歐買尬 (3687) 等多家業者,包括悠遊卡董事長張家生、樂陞科技 (3662) 董事長許金龍等,共同發表聯合聲明,呼籲主管機關主動化解爭議,將子法制定權責交還給金管會,保持嚴謹但不失開放的態度,避免因爭議延宕立法進程,錯失台灣在行動支付與跨境交易上迎頭趕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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