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的來臨,消費者的主導性提高,他們決定接收什麼媒體和訊息,這使得廣告模式必須轉變。過去是「創意優先,媒體其次」,現在則變成「媒體優先,創意其次」。廣告策略需要先確定目標族群,再決定如何傳遞訊息和接觸點。未來的數位生活將會更進一步影響廣告模式,例如消費者使用QR code的習慣會影響戶外媒體的行銷操作。
隨著消費者接觸媒體的行為改變,新的購買行為理論AISAS(注意、興趣、搜尋、行動、分享)指出,搜尋和分享在網路時代變得非常重要。關鍵字搜尋和Web 2.0分享對廣告策略產生了巨大影響。媒體數量增加,競爭激烈,消費者耐心減少。他們希望直接了解產品的優點,而不是冗長的氣氛營造。因此,未來的趨勢是媒體選擇主導創意,媒體屬性決定廣告。
廣告主需要更了解客戶。在網路時代,客戶是主動搜尋資訊的,特別是在Web 2.0時代,互動性變得更重要。客戶接收資訊的途徑已經改變,廣告策略也需要跟著改變。此外,廣告發想不全是來自市調數據,而是來自對生活的觀察。靈感來自於對周遭事物的觀察,並通過了解客戶和商品、觀察市場來輔助創意。
數位廣告的量一定會成長,網路的廣告量還有很大的潛力。雖然目前旅遊和3C產業廣泛使用網路廣告,但其他商品也同樣適用。過去化妝品不使用電視廣告,但SK-II成功後,電視廣告也成為了標配。因此,未被開發的領域可能蘊藏著巨大的商機。網路廣告的未來將會更加多元化,不僅僅局限於特定產業,而是能夠應用於各種不同的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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