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引用《斐德羅篇》將書寫視為一種「technē」,意指一種製造或做事的方法,也是「技術」(technology) 一詞的詞源。相較於被視為人類與生俱來能力的口語,書寫是人為的、外在的、技術性的。
文章作者 Walter Ong 在《口述與書寫》中指出,書寫是一種需要工具和其他設備的技術,完全是人工的。蘇格拉底將書寫視為一種 AI,因為書寫文字看似擁有智慧地說話,但若質疑它們,它們永遠只會說同樣一件事。
文章認為,書寫本身早已是一種形式的 AI,而非近期威脅書寫的科技創新。這突顯了書寫作為一種技術,其本質在於模仿和再製,而非原創和即時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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