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買家退貨但沒有一併退回統一發票時,營業人應主動聯繫買家,請對方補寄發票。如果買家無法提供,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以符合稅法規定。
對於網路購物,營業人若在網站上清楚標示「有鑑賞期」的買賣條款,可以在出貨或收款時先行開立統一發票,並將發票號碼記錄在出貨單上。等到鑑賞期結束且買家沒有退貨後,再將發票寄給買家。這樣可以避免買家退貨時未退回發票,導致營業人需要作廢、收回發票等問題。
如果營業人開立的是電子發票,也應該遵守上述鑑賞期的規定。營業人應在開立雲端發票後的48小時內,將發票資訊及買家載具識別碼上傳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如果買家要求列印紙本發票,則適用於鑑賞期結束後再寄送發票的規定。總之,電子發票的開立時間不能延遲,但寄送時間可以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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