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為了協助台灣新創企業度過新冠疫情難關,於 2020 年 3 月 30 日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作業要點」。根據此要點,新創公司可自 2020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5 日止提出申請。
申請者可以透過電子檔案或紙本形式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在國發基金網站上找到。申請公司需提供營運報表,以估算 6~12 個月的營運資金需求,包含員工薪資、辦公室租金、進貨成本等項目。
原則上,本次新創事業投資專案參考「天使投資方案」對新創事業的定義,即公司設立未滿 3 年、資本額不超過新台幣 8 千萬元。然而,若公司設立超過 3 年或資本額超過 8 千萬元,但能提出業績受到疫情影響的證明,同樣歡迎提出申請。該補助會透過特別股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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