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如何加強對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監管? | 數位時代

台灣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監管的加強方向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於2023年舉辦的「虛擬資產國際監理趨勢」金融科技論壇,彙集了各界對虛擬資產監管的建議。論壇中,立法委員曾銘宗表示,行政院預計在5月16日前確定台灣虛擬通貨的主管機關。同時,產、官、學界代表共同撰寫了「台灣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建言書」,旨在推動虛擬資產產業的發展。

產業現況與挑戰

台灣的本土交易所業者在論壇中提出了產業發展現狀的挑戰與建議。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指出,加密貨幣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數位「虛擬商品」,而非貨幣,但卻常受到「貨幣型」的管制。其中,換匯問題對交易所的經營產生影響,因銀行對換匯設有每年5000萬的限制。MaiCoin創辦人劉世偉補充說明,加密貨幣買氣興起,交易所需要從國際交易平台「進口幣」到台灣,因海外交易以美元計價,產生大量換匯需求,5000萬的額度限制造成額外成本。對此,「台灣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建言書」建議將虛擬資產定位為商品,平台作為進口商,透過數位發展部建立申報平台,並避免業者受到換匯金額限制。

監管不平等與詐騙問題

蔡玉玲表示,台灣的加密貨幣監管主要針對反洗錢,但僅在台灣註冊的公司受到監管,境外業者則不受規管。HOYA BIT創辦人彭云嫻指出,海外平台常有高利率方案,吸引用戶忽略不受台灣政府監管的風險。彭云嫻希望境內外業者能在同一起跑點上,擁有相對公平的舞台和公開資訊,以保護投資者。此外,地下幣商詐騙猖獗,也是待解決的問題。Rybit創辦人賴永純表示,各國主要針對商品分類和許可執照進行監管,國際組織建議採取「登記執照制度」,未經監管機構許可,交易所不得提供營業服務。針對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主管機關應加強監管,降低投資人風險。ACE法幣數位貨幣交易所執行長王黌驌補充,登記報備制需通過ISO2001國際資安審核、公司資產與用戶資產區隔、定期公布儲備狀況及法幣全額信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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