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在洛杉磯的社群成癮訴訟中,將訴訟焦點放在 Meta(Instagram)和 Google(YouTube)平台的「設計瑕疵」,而非特定內容,成功繞過《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的保護。這些「設計瑕疵」包括演算法推薦機制與自動播放功能等。
《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通常保護社群媒體公司免於為用戶發布的內容負責。但原告律師透過強調平台本身的設計問題,而非使用者生成的內容,來挑戰這一保護。
這種策略直接衝擊了科技公司的法律抗辯。陪審團最終認定 Meta 和 Google 的平台設計是造成原告卡莉精神健康損害的「實質因素」,認定兩家公司對其傷害負有過失責任,這也顯示了聚焦「設計瑕疵」的策略,對科技公司的法律責任產生了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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