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公開收購是否需要事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申報,主要取決於收購後是否達到《公平交易法》規定的事業結合門檻。一般而言,若收購方與被收購方在市場上的佔有率合計達到一定標準,或符合其他法定的結合條件,便可能需要向公平會申報。
大聯大公開收購文曄一案引發了廣泛關注,其中一個焦點在於是否需要事先向公平會申報。文曄多次質疑此收購案涉及《公平交易法》,應先經公平會核准。儘管大聯大出具專家意見認為無此必要,但為消除疑慮,最終仍將「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此次收購無須申報」列為公開收購的成就條件之一。此舉顯示,即使收購方認為法律上無須申報,但為確保收購順利進行,仍可能選擇主動尋求公平會的意見。
大聯大與文曄合併後的市場佔有率,是評估是否構成壟斷的重要指標。儘管兩者結合可能佔台灣代理商市場的七成,但大聯大認為,由於半導體零件銷售主要來自直銷,代理商模式的產值相對較小,因此整體亞洲市場的佔有率並未達到構成壟斷的程度。然而,公平會仍可能對此案進行詳細審查,以確定是否對市場競爭產生實質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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