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中針對虛擬資產監管達成了哪五大結論? | 數位時代

公聽會針對虛擬資產監管達成的五大結論

針對台灣虛擬資產的監管,由立法委員郭國文召開的公聽會彙集了各界意見,包括行政單位、交易所業者、專家學者及律師等,並歸納出五大結論,為未來監管方向提供參考。

五大結論詳述

  1. 廣度監管為目標: 會議認為,虛擬資產的監管應以涵蓋範圍廣泛為目標,而非過度著重在單一面向的深度監管。
  2. 差別化監理措施: 考量到業者規模及業務內容差異,建議針對小型或業務單純的業者,採取有別於大型業者的監理措施,降低合規門檻。
  3. 納管場外交易: 公聽會中指出,應將場外交易(OTC)納入監管範圍,制定相應規範,以完善整體監管體系。
  4. 成立金融科技局: 為了更有效地應對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會者建議金管會積極爭取成立專責的金融科技局,負責處理相關業務及虛擬資產監管。
  5. 制定專法: 由於虛擬資產涉及多個領域且具備多元性,因此建議朝制定專法的方向進行監理,以更全面地規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

後續發展

這些結論將提供給金管會,作為研擬相關措施的參考依據。值得關注的是,境外交易所如幣安(Binance)及Bitfinex也有代表參與此次公聽會,顯示業者對台灣即將出爐的監管規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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