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9月推出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旨在杜絕惡房東超收電費的情形。新版契約明文規定房東必須載明夏月及非夏月電價資訊,且電費收費上限不得超過台灣電力公司所定的用電最高級距金額。這項規定旨在保護租客權益,確保電費收取合理透明。
除了電費規定外,新版租賃契約也包含其他保障租客的條款:
新版租賃契約的主要目的是遏止房東不當行為,強化對租客的保護。透過明確規範電費收取、租金調整等事項,有助於減少租賃糾紛,建立更公平合理的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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