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主張「雙十一」屬於公共語言的理由為何? | 數位時代

京東主張「雙十一」屬於公共語言的理由

京東主張「雙十一」屬於公共語言,主要基於以下幾點:

  1. 普遍使用性: 京東認為「雙十一」已成為每年 11 月 11 日購物節的習慣性表達,不僅在電商領域,在教育、航空等各行業的促銷活動中也被廣泛使用,已成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公共用語,不應由單一企業壟斷。
  2. 商標使用方式: 京東指出,阿里巴巴在舉辦購物節時,多將「雙十一」與其他商標結合使用,如「天貓雙十一」。社會上常見的使用方式也是在「雙十一」前添加企業名稱或商標,以區分不同企業的促銷活動。京東認為,這種使用方式實質上是在使用企業的商標,而非「雙十一」商標本身。
  3. 商標形式: 阿里巴巴註冊的商標是全文字形式的「雙十一」,但實際使用中多採用「雙11」、「11.11」等表現形式。京東認為,這種使用方式不應被認定為對涉案商標的使用。

京東認為,由於「雙十一」已成為公共用語,且阿里巴巴對該商標的使用方式不符合商標法規定,因此應依法撤銷阿里巴巴對「雙十一」商標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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