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自行定義基層員工時,為何不能包含經理人? | 數位時代

上市櫃公司基層員工定義為何排除經理人

上市櫃公司在自行定義基層員工時,不得將經理人納入,主要是為了確保員工酬勞的分配能真正惠及基層員工,避免資源過度集中於高階管理層。金管會允許公司自行定義基層員工,但同時也設下限制,以保障薪酬分配的公平性。

基層員工定義的規範與薪資標準

公司在定義基層員工時,除了不能包含經理人之外,還需符合一定的薪資標準。根據「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基層員工的薪資水準必須達到或高於該辦法所規定的標準,以確保其基本權益受到保障。這些規範旨在確保基層員工能夠獲得合理的薪酬待遇,並分享公司營運的成果。

章程修訂與基層員工酬勞比例

為了落實基層員工的薪酬福利,所有上市櫃公司都必須在2025年股東會之前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訂,明確規定每年從盈餘中提撥固定比例,用於基層員工的薪資調整或酬勞發放。公司可以選擇直接調整薪資、分派員工酬勞,或兩者並行。章程中關於基層員工酬勞比例的規定,可以是「固定數字」、「固定區間」或「下限」等方式,以增加公司在薪酬分配上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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