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P 2.0的方案一和方案二在申請金額和審核時間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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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下為根據您提供的資訊,整理出TICP 2.0方案一和方案二在申請金額和審核時間上的不同之處:
TICP 2.0 方案一與方案二之差異
文策院推出的「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TICP 2.0)旨在加大投資金額並加速審核時間,以協助業者走向國際。TICP 2.0 分為兩個方案,主要差異在於申請金額上限和審核時間長短:
- 申請金額:
- 方案一: 申請金額無上限,適合需要較大金額的業者。
- 方案二: 申請金額上限為 60 萬美元,適合金額需求較小的業者。
- 審核時間:
- 方案一: 因採用國發基金,申請流程較長,可能需要 2 個月。
- 方案二: 採用文策院本預算,有望縮短審核時間至 1 個月。
- 適用對象:
- 方案一: 無限制
- 方案二: 1. 文策院合作夥伴選案 2. 導演/製作人曾入圍國際一類影展 3. 與國際平台合資合製
其他差異
除了上述主要差異外,兩個方案在投資審議會的流程上也有不同。方案一針對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採書面審查,300 萬至 2,000 萬元召開投資審議會,超過 2,000 萬元則需經過輔導階段並召開投資審議會。方案二則是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適用書面審查,超過 300 萬元則需召開投資審議會。
業者觀點
儘管 TICP 2.0 立意良善,但由於資訊不夠透明、溝通管道不暢通,引起部分影視從業人員的反彈,期望文策院未來在政策轉變時能更公開透明,並與業界妥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