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ICO,STO在法規合規性上更嚴格,對投資者的保護也更完善。ICO因缺乏監管,詐騙疑慮高,2017年約78%的ICO被歸類為詐欺,許多項目募資後並未按計畫進行,因此各國開始明文禁止ICO。
STO因必須遵守證券法,交易過程使用區塊鏈技術,具備更高的資訊透明度與問責制。此外,STO有現實世界的資產支持,投資者更容易評估其價格,對企業和投資者而言更安全。
台灣已成為全球首個通過STO法律的國家,金管會於2020年1月發布STO管理辦法,允許企業透過發行虛擬資產向投資人募資。目前台灣STO投資人僅限於專業投資人,且設有投資限額,僅開放發行不具有股東權益的「分潤型」和「債券型」代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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