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Gogoro 用戶將電池用於商業或營業用途,Gogoro 有權要求用戶變更為當時睿能新動力提供的商用資費方案,用戶不得拒絕。此舉主要是為了區分一般個人使用與商業用途,確保資費方案的合理性。
Gogoro 的智慧電池服務合約明確規範了電池的使用方式。除了商業用途外,若使用者未依約每 30 日至少進行 1 次換電或充電,導致電池電量耗盡,且未於 24 小時內或下次啟動時立即換電或充電,Gogoro 還有權要求使用者賠償電池的「重新重置成本」。此外,若電池發生毀損或失竊,使用者也需負擔高額的賠償費用。
Gogoro 的電池租賃模式雖然方便,但也存在一些爭議點。使用者僅擁有電池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這使得使用者在使用上受到限制。此外,合約中強制換電的義務,以及電池毀損或失竊時的高額賠償責任,都可能讓使用者感到不便或增加風險。Gogoro 應正視「電池租用」與「機車買斷」這兩個使用情境的衝突,並適時調整商業模式,以提供使用者更彈性、更友善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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