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台灣科技100強」的評選樣本範圍和標準為何? | 數位時代

2009台灣科技100強評選範圍

2009年台灣科技100強的評選範圍,是以2008年12月31日前在台灣上市櫃的515家電子類股公司為基礎。在第一階段,會先刪除2008年營收低於新台幣30億元、營運虧損或投資報酬率跌幅超過75%的電子類股公司。經過第一階段篩選後,共有274家公司進入第二階段的評選。

評選標準

第二階段的評選標準主要依據各公司的單項表現優劣進行排名,而該項排名即為該公司在該項目上的得分。評選考量大型企業的產業影響力,因此營收部分的得分會加重50%。將四項得分加總後,依總分進行排行,總分越低的公司排名越前面。若總分相同,則會比較股東權益報酬率以決定最終排名。

其他資訊

最終選出的前100名公司,會再依同樣的四項指標進行排名,以得出最終的榜單結果。更詳細的名次和其他相關資訊,可參考《2009台灣/中國/世界科技100強專刊》和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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